多数世人,之所以觉得寂寞,是因为心中没有他人,无从体会他人的感受,永远活在自我需要之中。唯剩自我,当然寂寞。自我占据得太满,易生小恶,也即平庸的恶。小恶一旦膨胀起来,不干点坏事是不可能的。古人也曾言,利器在手,难免不生杀心。
小畦乡下有个叫麻大锁的人,他有个弟弟叫麻小锁,两个上海知青。到底是兄弟,长相生性都接近,脑子不太好用,瘦小。
知青,知识青年的简称。大锁小锁虽说是知青,识字却少,来乡下后没回过上海,说上海没有什么亲人,回去也是扑空。
麻大锁胆小。乡下形容一个人胆小时,会说他连鸡都杀不死一只。
麻大锁从不杀鸡,胆小是个原因。再说,他也没有鸡可杀,比贫农还要贫农。
大锁偶尔帮人做零工,吃饭时桌上如果有肉菜,他是一定要在举筷子前说两句,意思是不吃还不行,馋,饿。村里人都笑他,说他是又馋又懒还装模作样。
小畦觉得麻大锁人很好,最起码他吃肉菜时,不像乡下有些男人,搛一大筷子,咕噜一下吞进去,嘴角边分别挤出两坨油冒出来。麻大锁把肉小心地放在饭上,连饭一起扒进嘴里,闭着嘴巴咀嚼,不见牙齿,光看到腮帮子上下来回动。找他帮工的主家有时会催他,说你吃快点啊,等你慢慢嚼完了天也黑了,哪有时间做活呢。
麻大锁便回对方一句:饭要慢慢吃,宁生穷命,不生穷相,难看。
这都是麻大锁常挂在口头上的话,别人听习惯了,偶尔也拿这话和他开玩笑。
乡村里没有娱乐,就靠嘴皮子找点快活。
村人便又借这话取笑他,哪还轮得上你说难看,有哪个看你啊,你又麻又矮的,婆娘都娶不上,连嫌你难看的人都没有一个,还自尊自贵。
麻大锁笑笑,慢慢吃他的菜,也不多说话了。反正只要主家容他慢慢把饭吃完就行了。
前面忘记交代,麻大锁不姓麻,只因他满脸遍布小时候得天花落下的小麻坑,人们就顺口喊他麻大锁。村里可能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的姓,甚至顺带连他弟弟也被叫成了麻小锁,其实麻小锁不麻,长了张干千净净的黄巴巴的脸。乡下的人脸都黄,吃瓜吃菜吃成的那色儿。
至今,在城里生活的小畦,越发觉得麻大锁身上有部分习惯,是种美好的品质。当然,若他活到现在,生活在城里,同样要被别人取笑。这个社会,走到哪里,都会遇上没有学会真正济弱的群体。
被人笑话,有时不是因为真做了什么值得可笑的事,或者说了真有那么好笑的话。而是因为他在那个群体中,是个弱者。如果他是一个能调动很多资源的人,那便是个强者了,谁还敢笑话他呢。调戏弱者,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以此种小恶获得娱乐的快感,成了许多人自鸣得意的粗鄙习性。还有,别人笑话麻大锁,是因为他身上那些做派,是他人怎么也学不来的。
除了吃肉菜在举筷前小心翼翼说两句表示心有愧意和不忍的话之外,麻大锁还有一个习惯,他有两件青蓝布罩衣,一年四季轮流穿,竖领,对襟,盘扣。
冬天,罩衣里加件棉袄,刚刚好;春秋天脱掉棉袄,也不显得有多空荡;夏天热起来了,松开颈下第一个扣子,卷起衣袖到胳膊肘处,可以当作短袖穿。
头发永远五五对开分,抹头油,即使下田做活计,他也是青蓝布衫、纹丝不乱的头发。
生产队里最权威的人要数队长和会计了,但两人都没有麻大锁这样体面的穿着。不是不能,是没有这习惯。乡下人出门做客才有类似的打扮,麻大锁天天穿得衫衣齐整,人们当然就把他归于好吃懒做的那一类。人们本能地有种偏见,对于与自己不是同类的人,天生就想把对方置于可以随意贬低的语言的低洼处。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每逢类似于有扛稻把、挑大粪、挖墒沟这样的重活,麻大锁是不去做的,他说他不能做,一做就得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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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里,有人
一
关于老家,其实没有写完。
在完成整本书的过程中,始终没有认为是在写老家。写。是写不透的。
即使有力透纸背的功力,也写不透。
日子是一寸寸过下来的,有许多的艰难、无奈和隐忍,无法去用写的姿态完成。这哪里是一个写字,就能把一个老家的本质写尽的呢。
更何况,我根本没有力透纸背的功力。
这是我的老家,跟我的血脉有扯不断的关系,不管离开多远。我会随着他的变化起伏情绪,甚至他的动静,直接干预和影响着我的生活。
我从来,没有觉得已经离开他。或者说,从来没有觉得,我曾经离开过他。
我以他的方式,在远离他的城市里存在。我与他时时刻刻共生。
老家附着在我身上,与我的心灵直接产生关系,并再作用于我所生存的外部世界。或者,我在城市里的足迹,是他对这个世界的另一种投射?
我所谓的写他,只能是轻抚,是小心触碰。或者也可以说,是我对他的细语,将我所经历的重新再以叙述的方式,回馈给他。正因为是回馈给他的,我不忍给予他任何的痛楚,不忍给予他一丝的难堪,不忍给予他血腥的记忆。当时间滚滚而过,我在岁月留下的侧光里,只与他彼此打量,娓娓而谈。那些乡村激烈的或者壮越的,那些离奇的或者传奇的,那些灾难的或者怪异的,我不忍心写给我的老家。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他没有给过我这些。我只写小桥流水,平凡人家,日常世态,春风秋雨,冬藏夏晒。这是他曾给过我的好,我复以同样的好回报于他。
尽管他一直与我同在,但真正促使我将心中的老家,通过纸上笔墨来展示,是黑格尔《美学》第一卷中的一句话,将我内心沉积的某种情感彻底翻动,那句话是:只要检阅一下人类生存的全部内容,我们就可以看出,在我们的日常意识里种种兴趣和它们的满足有极大的复杂性。
这句话彻底搅动了我对乡村生活的记忆。
乡村生活,可以将人类的整个生存内容体现出来。物质或者精神的。
乡村生活在精神追求上的审美,一点儿不比现代化的城市贫匮。最主要的是,万物充满神性。人与神是相通的,神直接进入人的世俗生活。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很难理解真正的乡愁。离开乡村的人有乡愁,从没离开过乡村的人,同样也有乡愁。乡愁,是乡村人的宿命。
二
在写作过程中,一直得到张映勤先生的真诚鼓励。他是我与当下所谓文坛难能可贵的为数不多的一点儿联系。正是因为有他,这本小书与天津的师友产生了诸多联系。也正是因为有他的多方举荐,才让这本书顺利出版。
感谢我的责任编辑高为先生,他的耐心以及认真,是这本书品质的重要保障。
还要感谢橡。有一天他与我说:你有许多想法,但是我发现你若想真的做成一件事,总是很难很难的样子。我深为惊讶,难道我呈现在孩子面前的,是一个想做成一件事总是很难很难的形象?不管如何,我得对得起孩子给予我的这份同情,我想改变在他心目中的形象,那就先从这本书做起,把书写出来,并且是以轻松愉快的方式。
还要,感谢黑格尔。他是我长久持续喜欢的哲学家之一。当对老家的叙述一开始,我一直提醒自己,避免陷入他所说的“幽美的灵魂”,那是对人世的道德和责任毫不在意,只关注个人小我的情绪等等。从而,要由情绪的自然流淌走向关注乡村生活中某种强大力量的传递。所谓强大,有时表现出来的,就是渺小、柔软或者脆弱地活着,活着。
三
当我尽量用一种不忧、不愁、不躁的心态完成这些叙述时,我所能做的,只是平静地回忆。
有人说,村庄在沦陷。还有人说,村庄在消失。有人为这种所谓的沦陷和消失,而悲泣,而呼天抢地。
我不太认同上述说法。我希望我的村庄,跟着这个时代有所进步,我希望我的乡亲,过上体面的物质生活。
我从不担心村庄的改变,它的任何一种改变,都是不同程度的进步。如果一个人的根系,当真深深扎在村庄里,扎进土地里,只会盼着这个与自己血脉相连的村庄,越来越好,而不仅仅是要求它停留在原地,让人们带着高高的优越性,从精神层面上来观望它。村庄不是戏台,不是博物馆,不是让人凭吊、怀念、同情、忆旧的一个简单符号。
村庄里,有人。
只有认识到村庄里人的价值,村庄才是有价值的。任何对待村庄的态度,都会成为人类对待自己的态度。如果怀有科学的宇宙观,便能明白,任何形式,都是村庄的种种不同的幻化。
村庄之所以不会消失,还因为,乡愁永远存在。乡愁在,村庄就在。
现在,一切交予你们。
2015年5月12日凌晨
作者韩丽晴叙述的不仅是故事,更是一种生活秩序、情感秩序。秩序里那种规律性的东西,随着乡村的消失,迁移到当下人的生活中重新建立了起来。作者以眺望远方的方式,守望已逝的乡愁。《意思》一书文笔清丽,叙述视角巧妙,故事中蕴含着清灵的哲思。
韩丽晴著的《意思》是一部散文集,收文十五篇,包括《秤心》、《安静》、《寂寞》、《情事》、《素净》、《种植》等,共十二万字。
这是一本写给光阴的书。轻缓而清淡的细节,清澈而质朴的情感,组成了系列关于时间流淌过乡村生活的故事。乡村生活,是中国大多数人的共同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