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暴风雨与不速之客
虽然沉浸在平静的思考中,
但那闪现的高傲却揭示了一个仿如地火的热烈灵魂。
理智的光芒将它遮挡,
就像埃特纳的烈焰隐没于清晨。
——《怀俄明的格特鲁德》
那是在1780 年快要过去的时候,有一个孤独的旅人,正急匆匆地走在维斯特切斯特郡的山路上。东风呼啸,裹挟着的寒冷湿气越发砭人肌骨,提醒人们一场风暴即将到来。寒风一起,一般都要持续上好几天。经验丰富的旅人四处搜寻,试图在夜晚的黑暗之中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为自己遮风挡雨,然而这是徒劳的,大雨将至,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雾气。他想要找到一个符合需求的住处,但眼前只有下层居民住的、又小又简陋的农舍已。这里离军队很近,住在这种地方是不安全的。
自从英国获得了对纽约岛[1] 的控制权,一直到革命战争终结,维斯特切斯特郡都是双方关注与争夺的中立地带。这片土地上的大部分居民不是因为遭到了束缚,就是因为自己的恐惧而装出了一副事不关己的中立立场。
这里南部的人们自然臣服于英国国王的统治,而北边的人们由于受到周围地区大陆军的保护,英勇地坚持着他们的革命信条与自治权。但是,他们之中的许多人伪装了自己,即使时至今日,也没有脱下那份伪装。其中一些人更是背负着被同胞们骂作叛徒的恶名进入了坟墓,实际上,他们却是革命领袖们得力的秘密间谍。反过来说,要是你打开某些激情洋溢的爱国者的秘密金库看看,就会找到那埋在成堆的英国黄金底下的王家特许证。
听到旅行者骑的骏马蹄声,他经过的每间农舍的女主人都会带着小心翼翼的神情打开房门,审视着这个陌生人。她说不定会歪一歪头,把她的观察结果示意给房间最里面的丈夫,一旦有必要,他会立刻窜进附近的树林里,找到那个老地方藏起来。这座山谷就坐落在这个狭长的郡的正中间,离双方军队都很近,这就导致了这一带的治安问题,人们经常会丢东西。失主基本不要指望能找回被偷走的东西,不过原本的物件虽然不见得能拿回来,人们却会从另一方找到替代品。在这个根本无所谓法律正义可言的地方,这种“以物易物”的方法的确能让失主得到大致等同的补偿,有时还远远超过了被盗物品的价值。说得简单一点,就是法律在这个特殊地带里销声匿迹,而所谓的“公正”则由那些最强大的
人以个人利益和私情偏见来决定。
这个路过的陌生人看起来颇有可疑之处,而且他乘坐的还是一 匹漂亮的骏马。它虽然没有装上战马的马具,但就像它的主人一样英姿勃勃、仪态端正。这就引起了那些藏在屋子里警惕地打量着他的人的种种猜测。有些过于小心的人家都已经警钟大作。
经过整整一天的跋涉,旅人筋疲力尽,他急需找到一个落脚之处来躲避越发肆虐的风暴,现在大颗的雨水已经以近乎暴力的势头砸了下来。他做出决定,只要遇到下一个能提供住处的地方,就在那里借宿一晚。没过多久,机会就出现了。他骑马穿过一道疏于照管的栅栏门后,骑在马背上用力地敲响了那间简陋房子的大门。一个中年妇女出来应了门,她长得很难看,与她住的房子一样,让人无法产生好感。这个受到了惊吓的妇人打开了门,在一蓬柴火发出的耀眼光线下,她看到一个骑在马背上的人就站在她的门槛外,吓得马上又把门半掩上,半是恐惧、半是好奇地盘问骑手到底有何贵干。
门几乎已经合上,骑手没能看清屋子里的情况。但只是匆匆一瞥,他就不能不用渴望的目光在阴暗中搜索,希望能再找到一个能够遮风挡雨的坚固屋顶。随后他带着难以掩饰的勉强表情,陈述他的请求。但是对方显然并不想答应他,还不等他说完,就不
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
“现在外头这么乱,我可不愿意收留个陌生人过夜。”妇人用尖锐刺耳的声调粗鲁地说,“我这么孤零零的一个女人,家里又只有老人,再没有别的人。你只要沿着这条路再往前赶上半英里地,就有舒舒服服的房子能招待你啦,而且还不要你钱。你只要多走
点路,他们收留你要方便得多,我也放心——前头也跟你说了,哈维他又出去了。我真希望他能听我劝,少去四处晃荡。他如今也挣了不少钱,就该和那些跟他差不多大的人样,早点安定下来过正经日子,别再整天跑来跑去的了。可是哈维· 伯奇非得要走他自己的路,当他一辈子的流浪汉!”
骑手并不想再多听下去,他按妇人的催促继续赶路。他缓缓地把马头拨向来路,同时裹紧了他那强健躯体上的宽大斗篷,做好再次面对风雨的准备。但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注意到妇人刚才说的一句话。
“这么说,这里是哈维· 伯奇的家?”他不由自主地问道,但很快就控制住自己,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这可难说,他才不把这里当家呢。”妇人立即说道,她鼻息急促,好像迫不及待要回答这个问题似的,“他从来都不着家,待也待不久。当他好不容易愿意赏光在他那可怜的老爹和我跟前露露面的时候,我都快不记得他长什么模样了。不过管他还会不会回来,我才不在乎——从你左手边第一个栅栏门那里拐过去——没错,我一点也不在乎,谁管哈维要不要再回来——我不在乎。”说完,她唐突地当着骑手的面关上了门,而骑手也很乐于再多骑半英里地,好到那个她说得那么肯定、更加舒服安全的住处去。
此刻天光熹微,足以让旅人辨认出开拓过的土地,以及刚刚到达的这个建筑附近的院落。房子是石砌的,形状狭长,并不太高,两边各有一间小小的厢房,正面还延伸出一条用木柱规整排列成的走廊,围栏和外屋也井然有序,让这座房子在普通农舍中显得鹤立鸡群。旅人拉着他的坐骑来到了墙角,这里多少可以给马儿遮蔽一些风雨,然后他挎起行囊,用力地敲了敲房子的大门。很快就来了一个上了年纪的黑人。他似乎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不用向主人请示——他在手中蜡烛的照明下,仔细打量了来访者——就接受了旅人借宿的请求。旅人被带到了整洁的客厅中,这里点着熊熊的炉火,驱散了这风暴肆虐的十月夜晚的阴郁。旅人把自己的行囊交给了专门来为他服务的侍者,又礼貌地向把他接进门来的那位老人再次重复了他的要求,还向着坐在一边做着针线活的三位女士问好之后,才脱掉赶路时裹着的外衣。P1-4
身为本书的作者,我常常被人问及,本书中主人公是否在现实生活中有原型依据。我想,只要我把本书付梓的缘由向读者做一个简单的介绍,也就是对这个问题最明确的回答了。
多年前,我曾有幸与一位声名显赫的人士为邻。在美国独立战争那些最为艰难的日子里,这位人士曾经身居各种要职。在我与他的交谈之中,他曾经说到伟大的政治热情对一个人的人格会产生极大的影响,还说人民的爱国之情一旦被强劲地激发出来,会是无比纯净的。他的年纪、贡献与阅历,决定他很好地引导了这场谈话,并且是主要发言者。他强调在1775年的那场战争中,是国家的伟大斗争将人民的思想与行为导向了一个崭新而崇高的方向,而不再浪费于日常的琐事之中。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他向我讲述了一件轶事。这件事的真实性毋庸置疑,因为那正是他的亲身经历。
英国与美国之间的争端,虽然严格来说并不能算是一场家族之间的内讧,但却有很大的内战成分。无论是从实际,还是从法律上来说,美国人民都不是前者的附属,两者都统属于一个国王。美国作为一个国家,拒绝服从国王的统治,而英国人则选择支持他们的君王夺回统治权,所以大部分人都觉得这是一场内部战争。定居于殖民地的大部分欧洲移民都站到了国王一边,他们影响到了许多地区,再加上那些拒绝反抗王权的美国人,使得局面明显地倾向了英国方面。当时的美国还太年轻,又十分需要得到民心与人力,即使这些人的实际数目并不是太多,也不能丢下不管。英国又意图造成美国的内耗,从中获利,于是进行了利益诱惑与百般煽动,导致其恶行越发增长。最严重的便是发觉有人意图组建地方武装组织,与欧洲来的军队勾结,逼迫年轻的美国屈服。国会任命了一个秘密委员会来挫败这个阴谋,而委员会的主席就是为我讲述这件事的某某先生。 在履行这一职责时,某某先生雇佣了一名密探,他的任务与普通的间谍并没有什么两样。此人的处境使得他心甘情愿地担任起这游走于两军之间的角色。他十分穷困,缺乏学识,根本无缘接触到通常的教育。但是,他却天生冷静机敏,而且毫无畏惧。他的职责就是,一旦得知英军的人在哪里招募探子,就赶到那里去主动报名,假装出一副热心地为英国人工作的样子,实际上却尽可能地从中获取敌人的内部秘密报告美军。而他的上司利用这些情报,采取一切手段挫败英国人的计划,而且大体都获得了成功。
我们不难想象,这样一份工作是伴随着莫大的个人风险的。不单有可能被敌人发现,更糟糕的是,还有随时落到自己人手中的危险,而人们对同胞中背叛者的惩罚总是比被抓到的欧洲人更为严厉。事实上,某某先生的这位密探有好几次被地方当局逮捕,有一次甚至被愤怒的民众判处了绞刑。还好看守收到了一条紧急密令,这才让他逃得一命,免遭无辜冤死。这次差点就弄假成真的横祸,却帮了他的大忙,英国人越发相信他假装出的忠诚了。而对美国人来说,他就是一个小人,是个该受谴责的顽固又卑鄙的保皇党。在战争的早期,他就在这样的状况下持续秘密地为他的祖国竭尽忠诚,不畏艰险、忍辱负重。
后来,某某先生受命担任驻欧洲某国的高级使节。他在卸任委员会主席之前,向委员会报告了上述这件事的大致情况,当然,他并没有提及密探的名字。为了这个做出了如此大的贡献,冒了如此大的风险的人,他请求拨出一笔金钱。于是委员会拨出了适当的金额,并决定由秘密委员会的主席来转交这笔款子。
某某先生找了合适的借口,将他的密探召来密谈。他们于午夜时分,在一片树林中见面。某某先生嘉奖了他的忠诚与机智勇敢,也说明了他们之间的联系必须中止,最后把那笔钱交给了他。但是他的密探却向后退了几步,拒绝接受这钱。他说:“国家正是到处都需要用钱的时候。至于我自己,我能工作,就总能找到其他的路子养活自己。”某某先生百般劝说,却也毫无效果,爱国热情在这崇高灵魂的心目中高于一切。最后某某先生不得不将他带去的钱全部带回,他对这位长期以来共同奋斗、甘冒生命危险却不求回报的人报以深深的崇敬。
这位密探后来同意接受一笔应得的回报,不过那已经是国家有足够的条件酬答这一切的时候了。 无须赘言,当一位亲身经历者简略但充满激情地说出这样的轶事时,听众定会留下深刻的印象。在多年之后,出于一些没有必要阐述的情况,或者可以说完全出于偶然,我写了一篇小说”】,当时根本没有想到会成为日后为数不少的长篇系列中的第一部。也是因为相同的偶然原因,书中的舞台与主题思想都是随意决定的。前者安排在了国外,后者则是粗浅地描述外国的风俗。后来这个故事出版成书,我因此被朋友多次责备,他说作为一个土生土长、有着美国之心的人,不应该从与自己的国家如此不同的社会中取材,因为这对那些年轻而缺乏经验的同胞来说并不能给予多少帮助,只能稍稍为他们提供一些材料以供想象罢了。虽然我也很明白自己写这篇小说纯属意外,但也认为朋友的责备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那么唯一的赎罪方法,就是决定再写一本主题无可挑剔的书,这不仅是为了世界,也是为了自己。于是我选择以爱国主义为主题。对于已经阅读过这段序言,或者全书的读者来说,已经没有必要再赘述了,我选择了那位英雄的故事来更好地说明本书的主题。 在《间谍》的第一版问世之后,有好几个人被说成是我写作的原型。但事实上,因为某某先生根本没有提及那个人的名字,我除了在这里记述的这番概要之外,一点也不知道其他的消息。华盛顿与克林顿爵士川都拥有一批不寻常的密使,像这样一场内战色彩浓厚的战争,交战双方又有着相同的血缘与语言,不彼此使用间谍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本次再版时,我将本书的文风做了一些修订,力图使它更配得上它所得到的读者们的青睐。虽然我不能不承认,故事的结构实在有着不少的缺点,就好像一座腐朽的大厦,干脆推翻它重建的成本可能比修东补西还要低些。二十五年的岁月,使得美国的不少东西都发生了改变,她的文学所获得的提高也不亚于其他方面。在这本书出版之前,我几乎没有想到书稿能获得出版,因此在《间谍》的第一卷印刷成书后过了几个月,才感到有足够的理由写下第二卷。虽然衡量其优点的标准需要放得很低,但这个近乎绝望的任务还是值得去尝试的。
这里还要再说一下与这本书的历史有关的另一个故事,希望读者们对19世纪初的一个美国作家有一点了解。在本书的第二卷在缓慢地印刷之中,墨迹未干的手稿就交到排字工人的手中时,出版商表示书稿拖得太长的话,会大大削减他能获得的利润。为了能让他安心地休息,我在还没有想到前面的章节时,就写好了最后一章给他去印刷,甚至连页码都分好了。这种情况的确是不能原谅的,但说不定有助于解释为什么书中的某些角色会匆匆退场吧。
自从本书最初出版以来,我们的国家发生了伟大的变化,已经日渐羽翼丰满,民众的心智也与国家共同成熟。二十五年前,本书的最后一章崇敬地提及的那位英勇将军口’指挥了从委拉克鲁兹向墨西哥的进军。这是一次光荣的进军,从军事的角度来看,更是获得了辉煌的成果。我们的国家在道义上迈出了新的一大步,加速走向了真正的独立,并获得了高度的政治影响,阿兹特克山谷中炮声的轰响,在大西洋的另一侧引起了共鸣。有人产生了希望,也有人陷入了恐惧。
如今我们已经不再有值得畏惧的敌人,但敌人仍然驻留在我们内心。我们应当谨记,生为人类难免犯下错误,但却可以从经验中获得智慧,并以此来约束自身。既然上帝在我们还是婴儿的时代慷慨地援助了我们,那么在我们已经长大成人的如今,就有足够的理由希望上帝仍会同样关爱我们。
1849年3月29日于库珀镇
詹姆斯·库柏著的《间谍》讲述了:18世纪80年代美国独立战争时期,主人公哈维·伯奇是一名美军间谍,他以货郎身份为掩护,穿梭于英美军阵地之间,秘密为乔治·华盛顿搜集英军情报。然而,因为伪装太过出色,好几次遭到美国地方当局的逮捕,甚至差点就被送上绞架。
居住在纽约州北部的沃顿一家,生活殷实,遵纪守法。由于和战争双方都保持着友好的关系,他们平静的生活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直到有一天,隶属英军的亨利·沃顿伪装身份穿越封锁线,偷偷潜回家中被美军发现,后被当作间谍抓获。令人痛苦的是,抓亨利的军官正是亨利妹妹的未婚夫,也是亨利最好的朋友……
哈维·伯奇与沃顿一家人不期而遇,为营救亨利,他不得不顶着各种被美军抓获的危险,最终他是否能成功营救出亨利?关于他身份的真相是否会浮出水面?
《间谍》是美利坚作家詹姆斯·库柏创作于1821年的同名长篇小说,这是库柏的成名作,也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部民族题材的小说,作者自称这是一部“纯正美国式的作品”。本书是第一部蜚声世界的美国小说!作者是美国文学的先驱和奠基人之一,其才华鲁受到普希金、别林斯基、巴尔扎克、雨果、歌德等文学大师的赞赏!本书情节生动,人物命运多变,全书以独立战争为背景,歌颂了爱国主义者的形象。小说主人公货郎哈维·柏奇更是家喻户晓,成为爱国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