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只会在自家门前乱叫!咱们走着瞧!看看狼群里有谁支持你们养这个人类的幼崽。他是我的!我终会吃掉他的,你们这些毛尾巴盗贼!”
狼妈妈大口喘息着躺倒在幼崽中间。狼爸爸一脸严峻地说道:
“你知道,希尔坎说得没错。我们必须带这个人类幼崽给狼群看看。孩子他妈,你还是打算留着他吗?”
“留!”她气喘吁吁地说着,“天色这么晚,他独自一人,衣不蔽体,饥肠辘辘地来到这里,却毫不害怕。看呐,他已经把我的孩子推倒一边去了。那个瘸腿的屠夫会杀了他,然后逃到韦恩昆加去的。这样,这里的村民就会追杀到我们的巢穴来复仇,把我们这里翻他个底朝天。留不留他?当然要留。躺着别动,你这小青蛙。哦,莫格里,我给你起名为青蛙莫格里。现在希尔坎追杀你,终有一天,你会有机会反过来追捕他的。”
“可是狼群会怎么说呢?”狼爸爸问道。
丛林法则明确表明,一旦结婚,该狼有权利退出原属狼群。但是当他的幼崽顺利成长,能够独自行走时,必须立即带他们回到狼群议会上来让大家过目。狼群议会基本每月满月之时举行一次。检查幼崽意在让其他狼族认识新的族人。审查结束,幼崽们就又可以随心所欲地自由行动了。在幼崽们首次猎杀成功前,任何成年狼都不得对其痛下杀手。否则,凶手将立获死刑。只要你稍微动动脑筋,就会明白必须这么做的道理。
等到他的孩子们能够奔跑了,狼爸爸便带着他们,还有莫格里,以及狼妈妈,趁着夜色一同前往狼群议会。地点在议会岩石,一处怪石嶙峋的山顶举行,狼群得以隐藏在乱石间。阿克拉,伟大的孤独之狼,凭借他的力量和头脑称首群狼。此刻,阿克拉正舒展四肢,趴在巨石上。下方坐着四十来只体态、颜色各异的狼:有经验丰富的獾色老狼,据说可以独自面对杀死一只公鹿,也有一众血气方刚、自以为也能如此的三岁年轻黑狼。孤独之狼带领他们已经有一年了。他年轻时曾两次落入陷阱,还有一次被殴打后遗弃在一边,等待着慢慢死去。因此他很了解人类的行为和习性。议会岩石前没什么狼交流。狼爸爸和狼妈妈们坐成一个圈子,他们的幼崽跌跌撞撞地歪在其间。老狼不时悄悄地走向幼崽,仔细端详一阵,再转身轻轻地离去。有时狼妈妈会推推自己的孩子,好让他们对着月光,一览无余。阿克拉便从巨石上大声喊道:“你们都了解丛林法则。你们都了解丛林法则。看清楚了,群狼们!”焦急的狼妈妈们便会跟着叫道:“看——清楚了,群狼们!”
最后,终于到了这关键的时刻,狼妈妈颈后鬃毛都根根直立起来,狼爸爸把“青蛙莫格里”——正如他们在家称呼的那样——推到圈子中心。莫格里坐在那里笑着、闹着,玩弄着月光下闪闪发光的鹅卵石。 阿克拉根本没把头从爪间抬起来过。他继续单一地喊着:“看清楚了!”这时,一声低沉的怒吼从岩石后面传来,那是希尔坎在咆哮:“那个幼崽是我的。把他给我。自由子民要一个人类的幼崽做什么?”阿克拉却连耳朵都没抖动一下,只是继续说着:“看清楚了,群狼们!自由子民只听自由子民的命令,其他什么都别管。看清楚了!”
群狼沉声应和着。接着,一头年仅四岁的青年狼把希尔坎的问题甩向阿克拉:“自由子民要一个人类的幼崽做什么?”这种情况下,丛林法则规定,如果狼群对于某个幼崽被接纳的问题产生了争执,除了该幼崽的父母,须由至少两名其他狼群成员表示赞同,才能想接纳他。
“谁愿意为这只幼崽说话?”阿克拉问道,“自由子民啊,谁肯站出来?”狼群中没有回应。狼妈妈知道,她很可能即将迎来自己的最后一战,她已经做好准备,迫不得已时,必将殊死一搏。
这时,巴鲁,狼群中唯一一位不属于狼类的动物举起了他蒲扇般的手掌。巴鲁是一只常常打瞌睡的棕熊,专门负责教育狼群幼崽丛林法则。老巴鲁只吃坚果、植物根茎和蜂蜜,因此他能在丛林里来去自如。此刻,巴鲁低沉的声音隆隆响起。
“一个人类幼崽?人类幼崽?”他问道,“那我为这个人类幼崽说话。人类幼崽又不会对我们有什么伤害。我虽然不会说那些花言巧语,但我说的都是实话。让他跟着狼群奔跑吧,让他和其他群狼一起活动吧。我会亲自教他的。”
“我们还需要一位证人。”阿克拉说道,“巴鲁已经表明态度了,他是我们的孩子们的导师。还有谁和巴鲁一起站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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