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美进行到底
有部电影叫作《将爱情进行到底》,电影我没有看过,不知道男女主人公经历了什么。私心猜想,或许他们的那份爱情坚贞,却波澜不断,所以,才需要咬紧牙关,将爱进行到底。
微信朋友圈里每天都能看到几场,十几场,甚至几十场的书法的、美术的展览消息。看得出来,举办展览的人没有不绞尽脑汁,挖空心思的,设计着展览主题,企图起个好名字,为的就是标新立异,不与人同,还要有广告的效应,最好让人过目不忘。
我想,如果自己再举办展览,不管是书法,还是绘画,名字一定要叫“将美进行到底”。名字的独特性,当然是不能忽视的,但我更看重的是自己的艺术理念的传达。
美术,顾名思义,就是美的艺术。所以,我的作品,书法也好,绘画也好,我想要传达给欣赏者的是美的享受,还有美好的感觉。或许我对艺术的阐释还很肤浅,或许我的认识还不到位,但自认为对艺术传达美的理念的理解是不会有问题的。
一件艺术品,直接反映的是创作者的内心世界,就像前人总结的“画如其人”“字如其人”,是创作者的审美理想、审美意识、审美情趣,还有文化修养、价值取向的外化。所以,一个艺术家是不是认真地做人为艺;一件艺术品,创作者用没用心,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私心以为,是个画家,就不会只是想着画给自己,而不去想同时画给看画的人,不期望与看画的人有审美上的共鸣。画家愉悦自己之外,更期望与他人分享这份美好。
因为一件艺术品的创作,是由创作者与欣赏者共同完成的,只有通过欣赏者欣赏之后,才能称为一件完整的艺术品。这是西方接受美学的观点。接受美学认为,一篇作品写成后,如果没有经过读者的诠释,就没有它的美学意义和价值,只能算是一个“艺术成品”;只有经过读者的欣赏和诠释之后,才能成为一个“美学的客体”。
中国研究美学的专家宗白华说:人类第一流的文学或艺术,多半是所谓“雅俗共赏”的,像荷马、莎士比亚及歌德的文艺,拉菲尔的绘画,莫扎特的音乐,李白、杜甫的诗歌,施耐庵、曹雪芹的小说。雅俗共赏的观点与接受美学的理论,可以说是异曲同工。这说明东西方对于艺术创作的解读没有两样。
应该说雅俗共赏,既是衡量艺术作品优劣,也是衡量艺术家高低的一个标准。但也不是说能让欣赏的人接受的作品,就具有艺术个性,就独特,就有价值;而有个性的作品也不是都能被欣赏的人所接受。因为个性不等于任意的妄为,它是有条件的。
这个条件,在中国的另一个美学家王朝闻的《美学概论》中就有阐述。王朝闻说,审美主体个人主观方面的特点,只有同时又恰好是客观存在美的一种独特的反映,才能形成艺术家创作的个性。相反地,如果作品不包含客观存在美的内容,不论它如何的独特,都不可能构成与欣赏者的审美需要相适应的艺术家所特有的创作个性。
如果艺术家把创作个性理解为主观随意性的东西,在美学家眼里,这样的创作个性很可能是一种虚假的创作个性。因为,这样的作品很可能没有客观的美学意义。
人类对美的感受和认知,古今中外的人,应该是一样的,美的形象和事物能令人愉悦和感受到美好,丑的事物和形象自然会引起人的不适。现实中的美与丑的鉴别虽说因人而异,因民族、因地域、因时代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基本的约定俗成的标准还是有的。
漫长的人类艺术史,积淀了深厚的传统,经典不断地累积。后来的人,站在历史的积淀中,就像一个营养过剩的孩子,越来越难健康、顺利地成长。尤其是在信息化的当下,信息多到爆炸,时尚花样翻新,快得就像是眨眼睛,令人难以招架,更难静下心来,反观自己的内心,却极容易被时代裹挟。更何况泛娱乐化的情绪漫延,人们喜欢速食、快餐,搞怪、个性张扬,从事艺术创作的人也难免受到影响。
有那么一些艺术家,就绝不委曲自己的心思,由着性子游走,更看重是个性价值。画个美女,也要画出不一样的感觉,要么躯体、五观大变形,要么五观、面谱乾坤大挪移。谁家的美人会是这样大头小身子,眼睛长在额顶上。就是制作这些极尽夸张的美人图的“父母亲”,我想,他们也不会幻想着如果成个家,家里的另一半“美”成这个样子,更不想自己的下一代长成这个样子。
没有人会喜欢欣赏一幅违背审美习惯和审美经验的作品,更不会有人喜欢将这样的作品悬挂在自己家的厅堂或者居室里,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这些作品就像王朝闻说的是任意的主观随意性的产品,虽然具有独特的艺术构思、独特的艺术传达和表现方法,但却没有客观美的基础,所以谈不上独特的感受和认识。这样不具有客观的美学意义的作品,是不会引起欣赏者的审美共鸣的,充其量也就算是一件“艺术成品”,而不是完整的艺术作品。
现在的艺术不缺独特的表现方法和手段,缺的是对客观现实美的发掘。作为一个艺术人,最不能忘记的是要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用自己的心灵去感受世界,用自己的画笔去表现这些发现和感受。我想,这样的艺术创作就是在将美进行到底。
当然,世界上任何一条路,走的人多了,都会拥挤。想要换条路,或者开辟一条新路,都是有难度和风险的。但不管怎样,走老路,还是开创新路,都好过悬在空中不接地气的好,尤其是艺术家。
2015年12月于双清山馆
原刊于《中国文化报》2016年7月5日
P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