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茶始盛开,却是朱颜改
创作手札:
写于十七岁的秋天。还记得初次刊载时,这个故事被放在封面最显眼的地方,作为主推。
是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感到受宠若惊。
是倒回去再看一遍,也不会觉得拿不出手的故事。
虽然写作时的心境和如今的心境已有了不小的差异,但还是喜欢那时候的自己和自己写过的故事的。
因为故事里住着年少、可爱、真挚的自己。
长明灯下石栏干,长共松杉守岁寒。
叶厚有棱犀甲健,花深少态鹤头丹。
久陪方丈曼陀雨,羞对先生苜蓿盘。
支里盛开知有意,明年开后更谁看?
【1577的德夫哈芬和2007的你。】
鹿特丹的冬天不大冷。但尽管如此,我还是围着一条厚厚的羊毛围巾。那条红白格子相间的长绒布亲昵地绕着我的颈子,我大半的面目便轻易地被模糊。
这个地势低于海平面一米的“欧洲门户”,总以是各式各样诱人的新鲜理由,吸引着来自各地的游客,其中,不乏我这样的黄皮肤。
今天的派特·海恩广场宁静得反常,只有少少的游客瞻仰着德夫哈芬的雕像。那个出生在1577年的,曾俘虏过西班牙“宝藏”船队的西印度公司船队司令,在被海风吹拂了数百年后的今日,仍时常被这里的居民提起——他们说,他是传奇。
我微笑着找到一个角落坐定,支起画架,像平日般等待陌生旅人的垂询。可兴许是今天的游人太少,又或是大家已跟着初临的冬季沉寂,整整一个下午,都没人肯来问我那句,“Would you please draw a picture for me?”
傍晚就这样伴着潮汐来袭,天空在这一刻蓝得如同倒扣在头顶的海洋。昏昏欲睡的我忽然被某个略带迟疑的声音叫醒。
睁开眼的刹那,我竟然看见你。
“Would you please draw a picture for me?”你问得小心翼翼。
现在已是2007,你并没有认出我,但我还是下意识地紧了紧围巾,只肯露出了两只雾气蒙蒙的眼睛。
如今你怀里抱着一个稚嫩的小女孩,她咿咿呀呀地啃着手指,笑若春风,仿佛当年的你。
从1577到2007,这四百三十年的光阴,成就了属于我的小小传奇。
我拿起炭笔,却终究无从下手。
十一月,山茶又要花开。
春城应如故,只是朱颜改。
【1999的飞天小女贼和愚蠢倒霉鬼。】
1999年秋天的昆明植物园,那一路的银杏和枫叶美得如火如荼。
我愤怒地踢着两颗小石子,焦急地寻找下手目标。可我找了没多久,便悲哀地发现,这群游客不是太嫩就是太老。正当我开始犹豫要不要收手,一个吟着诗的小女生赫然闯入了我的视野。
请不要责怪我没水准,像我这样蹩脚的新贼,偷个矫情的女生,恰恰好。
于是我故作轻松地跟在她身后,一边大无畏地忍受着从她嘴里不时蹦跶出的,类似“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的诗句;一边寻找“作案”的最佳时机……
可不管我多么谨慎,我还是失算了。
当我的手好不容易从她的背包里拈出那个干瘪的钱夹时,天杀的你出现了,你一手拧住我的手腕,一手拍她的肩:“这位小姐,你的钱包掉了。”
她当然是感激涕零地笑了,而你,浑蛋的你也义正词严地乐了。唯独我,哭丧着脸,不情愿地把钱夹塞给她:“钱真少,品位真差!”
我的刻薄并没有招致她的厌恶,相反,愚蠢如她还想掏票子感谢我们。
虽然最终她的美意被你的一番肺腑之言劝退,但我却记住了你那张貌似诚恳的,笑得春风满面的脸。我觉得,你真讨厌。
那个女生走后没多久,你跑过来跟我扒皮,你说:“小孩子怎么能做坏事?”我恶狠狠地睨着你:“呸呸呸!我连饭都没得吃了,还管他什么坏事不坏事?”
你似乎是被我的歪理弄得愣住了,过了好久,才回过神,走过来拍拍我的头:“小朋友,我请你吃晚饭。”
你当然得请我吃晚饭,因为你,我未来三天可能都没有饭。
我拽着你上馆子,专挑贵得吓死人的点。我边剥一只小龙虾,边张牙舞爪地跟你乱咋呼:“你知道吗?我是神偷!”
你看着我不说话,过了好久,你伸出手来敲我的脑门:“警察先生请神偷小姐吃顿饭,希望她不要再作恶多端。”
我就这样被你的一句话给吓得噎住了,眼睛瞪得老大。你拿出你的工作证在我眼前使劲晃:“你不要怕,我是来昆明度假的。”
好吧,我相信你是来度假。
二十七岁的警察先生来昆明度假,遇见了十七岁的小偷小姐,这是不是一个喜气洋洋的开头?
至少,那时我以为是的。
【我们曾以为惊天动地的大事,在后来的岁月里,竟会那样微不足道。】
你结完账要走了,我惬意地打着嗝说“拜拜”。
直到我确认你已消失在对面那家酒店的大厅,我才心满意足地打开自己的手机。
说真的,你挺笨,要知道,趁你去付钱那会儿,我早已把你遗忘在桌上的手机翻了个遍,并且悄悄地把你的电话号码输进了我的手机。
嘿,你要知道,想做个成功的小偷,认识个警察总是必要的啊。
告别了你之后,我开始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十一月的月色一点也不美,山茶花凛冽的香气扑在我的脸上,我冻得直流哈喇子。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开始拼命响,我按掉,倔强地抬头,却骤然看见我家老头子的车停在前方。
我的眼泪开始没出息地拼命往下掉。
好吧,我承认,我这一哭,便宣告着我离家出走的壮举在实施了三十九个小时又四十三分后彻底破产,我觉得很憋屈。
老头子把车开得很慢,良久,他转过头来压低声音问我:“你真的不想继续念了?马上就要毕业了……”
我咬着嘴唇低着头,隔了好一阵子,一脸郑重地看着他:“警察会喜欢一个不爱念书的小姑娘吗?”他诧异地盯着我,脸色绛红,大概已被气得说不出话。
好了,现在你知道了,我是因为不想继续念那个所谓的重点高中,才跟我家老头子闹翻了。我愤怒地收拾好背包,在他一口一句“孽障”的叫骂声中,踉踉跄跄地逃出了家门。
请原谅那时我的年轻和愤怒,因为十七岁的我还不知道,原来生命里的遗憾那么多,而我们曾以为惊天动地的大事,在后来的岁月里,竟会显得那样微不足道。
只是,只是,我从未后悔与你的相逢。怪只怪我的技艺不精,偷不来与你的未来。
P1-5
乐园
能做这本故事集,老实说,蛮意外的。
距离上一本故事集《青春已老》出版已经两年了,没记错的话,那本故事集收录的短篇故事刚好十个,是个挺圆满的数字。
我陆陆续续写了这么多年故事,中间虽然也有过一段半停工的时间,但写过的、自己喜欢的故事,当然不止十个。于是什么时候能再做一本故事集,把其他珍爱的遗珠收录进去,成了我近两年来的小小心愿。
尤其是这一年全面复工后,写出的新故事越来越多,发现自己在写作上的心境也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了一些变化,便愈发渴望能做一本这样代表生命刻度的故事集。
因为在某种意义上,它们曾构建起我这些年的精神乐园。
我不算是一个爱好很广泛的人,会玩的游戏不多,擅长的更少;虽然有喜欢的明星,却不曾用力地追逐;乐器只在童年时期学到一点皮毛,且几乎忘光了;画了一些年的画,后来也完全不画了;对茶道、花道没有太大的兴趣,暂时还没有想特地去学……我自然更从没有认为阅读和旅行能算是一种爱好,最多是休闲方式罢了。
这样的我,坚持得最久的一件事,只剩下写作。
一开始也没想过能写出点名堂,更没想过靠写故事吃饭,所以,我才会在十八岁的时候未雨绸缪地报考了师范类专业……出来总能当个英语老师吧,不至于饿死吧,是很俗,但的确真诚地那样想过。
虽然现在的我也还没写出点名堂,但起码能养活自己了,也能偶尔随心所欲地四处转转,像每个拥有世俗意义上稳定工作的大人一样,堂堂正正地靠自己生活着。
说知足,肯定是知足的,问我想不想再努力活得更好,当然也是想的。
和瞻前顾后的十八岁的自己相比,现在的我实在坦率多了。
但这不代表我不喜欢曾经的那个自己。
我是先把从前的故事翻出来看了一遍之后,才主动去联系了我的编辑。
我问她,我想做本故事集,有机会吗?
现在实体出版被网络阅读冲击得太厉害了,对于这种非长篇的故事集,我并没有抱太大期待。
但她的回复让我很感动,她说,行,可以做,我喜欢你写过的故事。
我是一个还蛮在乎编辑个人阅读体验的人,虽然编辑的确代表着一部分市场需求,但站在个人的角度,编辑对自己制作的作品,其实是会有主观感受的。
能把这些故事交给一个喜欢它们的人,我觉得很幸运。
这十七个故事是我自己先筛选过,再拿了一些备选过去给她参考,最后共同决定的。每一个都是我真正喜欢的,我觉得这太难得了。
我甚至得以把一部分故事换成了发表之前的原名。
至于为什么刚好选了十七个,是因为我个人的喜好。
我说,十七是质数。
无法被一与自己以外的任何数字整除,永远保持着孤独。
乐园就该是孤独而快乐的。
至少在我走进这个由文字构建的世界时,我曾感受过那种新鲜而快乐的孤独。
要知道,在我刚开始写故事的那几年,我从未被真正理解过。老师、同学、朋友……我妈竟然算得上是最理解我的人,这一点让我惊讶之余,尤为感动。
在许多年后的今天,我想,他们或许也未必能理解我当初的选择。
不过,已经不重要了。
在舍弃人生中不必要的部分的过程中,我已经完成了把不重要的眼光舍弃掉的动作。
每个人心中的乐园是不一样的,没有必要非要理解对方或被对方理解。
在那些真正青春而非当下后青春的日子里,我发自内心地热爱写故事,也有意无意间,把生命中一点一滴的情感与经历投射在自己写出的文字中。
所以,这些故事,也算是写给那些在我生命中曾出现过的人了吧。
书名取自我喜爱的彭羚小姐的一首歌,而歌词则出自我最爱的词人黄伟文之手。
因为这首歌嚣张可爱至极,我曾一度在朋友圈公开表示,一定要在婚礼上播放它。
当然啦,最后也只是说说而已。
倒不是怕歌词吓坏我的公公婆婆,而是整场婚礼的主题和氛围,实在太不适合这首歌了。
我最后选了泽野弘之的《Aesthetic》作为仪式曲。
但婚礼之后的夜晚就比较放松了,一群年轻人一起去KTV唱歌。我终于借着我的麦克风,完成了我曾经许给自己的承诺,唱完了一整首《给我爱过的男孩们》。
那些曾有过的灿烂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哪怕有过的不仅是快乐,但又如何呢?
回忆起你们的我很快乐。
如果你们有幸看到这本书,请记得笑一笑。
谢谢你们曾出现在我的乐园,希望你们和现在的我一样幸福。
那夏
2017.8.3于家中
若我们敢,再次试试命运
文/鹿鹿安
三个月前,在贵阳的酒店里,我们重逢了。
她穿着一套藏蓝色的真丝睡衣,猫儿一样懒洋洋地偎在床上跟我聊天,互诉衷情,分享八卦,以及,安利我去买真丝睡衣。
那天正值年中大促,女人共同的话题无非是买买买,很神奇,她让我多花出去很多钱,除了那套睡衣,还有负离子吹风机以及贵妇品牌CPB。
促使我们相识的那本杂志创刊十年了,而我和她,也认识十年了。
在长沙场的分享会上,主持人问到我们的友谊,我说:“现在我们是好闺密,老了以后就是老闺密。”现在想想,竟然对老年生活一点都不恐惧了呢。
毕竟她就算再过二十年,应该也还是会见缝插针地给我安利,让我花钱。
当然,她也有鼓励我努力赚钱。
十年写作生涯,我们似乎在同一时间进入到所谓的瓶颈。写得少了,不怎么愿意写了,甚至一度怀疑自己写不出来了。事业的瓶颈,带来了生活上的沉默,那种沉默是不知道如何向他人诉说的苦闷,以至于我们中间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联络。
直到那次重逢,她不知道被什么所激发,用她的原话来说——
拔出情绪的泥潭,还是需要自己憋足一口气。
她开始重新变身打字机,恢复短篇写作,很勤快,写完一篇丢给我一篇,篇篇都相当好看。那个时候,她对我说,还想出一本故事集,因为新故事越写越多,她喜欢的,也越来越多。再后来,我就看到了这本集子。光看一眼标题,我就不由得惊叹,篇篇经典,不负所望。我不仅可以记起每个故事的内容,还能回忆起看那些故事时的情景。
她是一个很老成的作者,文字冷静,有点刀锋上开花的感觉。尤其是早年,明明年纪轻轻,字里行间却总透露出不符合那个年纪的稳和狠。
那时我们一起喝酒,一起嗨歌,蓬头垢面地视频写稿,她一点都不忌讳自己居家时的邋遢模样被人看到,明明社交网络上的她光彩靓丽。
前几天,她突然跟我视频,我正满面油光地吃着冒菜,看到视频请求,吓得立刻挂掉。后来接通,我才发现她也好不到哪里去,同样油光满面,双眼无神,大概所有激情都奉献给了文字……吧。
过了这么多年,她还是喜欢安利我各种有趣的东西,安利我好听的歌。我说我手机内存不够,好久不听歌了。她又想提着刀来追杀我。
她说:“当然要听歌呀,我听一首就能有一个灵感。你多听听歌,这样就能写稿子赚奶粉钱啦。我气得牙痒痒。”
她爱听粤语歌。
十年前就是。 上一本短篇集,我写我们共同唱过的《祝君好》,在午夜的街头,大声唱着,再大声笑着,然后又大声哭了几回。
这次她还让我写序,还重复了几次要求,标题要走心啊!我也不知道这个标题走不走心,我想到她,就想到了容祖儿的这首《破相》。
很奇怪,这首歌她反复向我安利,我却从未听她唱过。
她唱过什么?
唱过薛凯琪的《甜蜜蜜》,忘记Mr. Right,爱Mr. Wrong一次。
唱过陈慧娴的《夜机》,你要珍惜岁月,不必感叹,情缘或会某日再返。
唱过这本书的标题,唱给那些爱过的男孩子。
她率性而勇敢,飞蛾扑过火,南墙不回头。受过伤,破过相,像容祖儿在唱,“遇过无数个某君,段段缘份擦身,段段犹似利刃。”
她未曾被打倒过。
嗯,她最后把他们都变成了稿费。
后来,后来她就遇到了她的傻白甜先生。很遗憾,我至今没能和他见过面。
去年她结婚,我恰好沦为大肚婆,考量之后还是选择远远送上祝福,所以她婚礼上到底唱了什么歌,我也只能听她在后记里说说。
她挥别过去,开启人生新篇章,过得很不错,毕竟,她也发胖有十斤。
人生的瓶颈过后,她的生活似乎更精彩了。
她甚至收养了一只小橘猫,名叫小奶油。
在此之前,她日常跟我的对话是,“来,让我看看暖暖(我七个月的女儿)。”在此之后,我猜,她可能要换词,“来,看看我家小奶油。”
其实,我还挺期待的,我们未来越来越好的人生。
好好写稿,好好赚钱,好好买买买,好好生活,好好爱人。
好好期待下一个十年。
《给我爱过的男孩们》收录了青春文学领军人物——那夏,出道以来的优秀作品,十七个关于爱与成长的故事,十七个不同类型的男孩,在跟他们相处的经历当中,女孩们又有着怎样的心路历程呢?温暖又忧伤的故事直击内心,能够引起广大读者的共鸣。
“谢谢你们曾出现在我的乐园,希望你们和我现在一样幸福。”
人气作者那夏,献给青春里热烈爱过的人们!那些倾慕过的、牵挂过的、伤害过的、挣扎过的、想像过的、得到过的、等待过的、失去过的……
《给我爱过的男孩们》是一本短篇合集。收录了那夏最受欢迎的短篇如《山茶始盛开,却是朱颜改》《长夜空港》《爱人的心是会老的》《像鲸鱼没入孤单深海》等,风格温暖感人,作者还为每篇文章精心写下了手札,记录每一个文章背后的故事。稿件整体轻松温暖,感情细腻,传递出温暖的积极向上的正能量。